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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争创】以公开促公正!志丹县人民检察院对四起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

志丹检察 2022-06-19




为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月19日,志丹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双某某交通肇事案、候某交通肇事案、叶某某危险驾驶案拟作相对不起诉、张某某故意伤害案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听证会。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律师、被害人家属及犯罪嫌疑人参加,志丹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邢登存担任主持人。


听证会上,第一检察部主管副检察长、案件承办检察官常文华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对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情况、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说明,并充分阐述了拟作相对不起诉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的理由及相关法律依据。



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了解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依据后,积极发表评议意见,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双某某、候某、叶某某构成自首;双某某、候某民事部分已调解兑付并取得谅解,且该三名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认罚,符合相对不起诉的相关法律规定,同意对该三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对于张某某故意伤害案,参会人员一致同意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参会律师表示对于不羁押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轻微刑事案件,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有利于降低审前羁押率,同时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检察机关应当多开展此类听证会,加强法律宣传。



承办检察官表示:在充分尊重各位听证意见的基础上,我们结合听证情况,对三起相对不起诉案件报请志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依法履行检委会决议,依法办理好四起案件。


志丹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对案件进行公开审查的方式,广泛听取各界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是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提升司法办案公信力的有效形式,体现了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公开、公平、公正的态度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决心。






文字:曹兴瑜

图片:尚文强

编辑:马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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